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区别和联系)

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1)区别:
①含义不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总和就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

②商品经济侧重指的是一种经济形态,反映的是人们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产品交换方式,与它相对应的是自然经济;市场经济侧重指的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是经济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与它相对应的是计划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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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定义?

  市民社会,在古代西方是指市民的共同体——国家,是指政治社会。中国古代和欧洲中世纪,不存在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市民社会。中世纪末期,出现了从事商品经济的市民阶层,即第三等级。从19世纪开始,“市民社会”被用来专指从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种种政治性支配下获得解放的近代市民阶层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是一个“脱国家脱政治的领域”。市民是平等自由的、具有独立人格的财产所有者。调整市民间关系的法被称作市民法,是由私的所有、合同、法的主体性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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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6号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10月6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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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意义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他关于市民社会是“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论断,是对市民社会本质的深刻揭示,是对市场经济社会中全部物质交往关系的总体把握。在马克思那里,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交往关系只是全部社会物质关系的本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却遭到不同立场研究者们的误解。只有消除这些误解,才能发现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中蕴含的巨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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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的“物权”如何翻译

《物权法》中的“物权”如何翻译?是real right,还是property right?real作为形容词,有一个义项是“physically existing”,表示“确切的物质性的(存在)”。很多合成词都使用real表示“physically”的意思,如real asset等。real这个词源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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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最难的一道题: 2年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题!
题干:
    有一丑女始终嫁不出去,希望被拐卖,一天夜晚终于梦想成真被人绑架,天亮后绑匪嫌她丑,将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咬牙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说:走。。车不要了!!!
问题: 
1、绑匪构成绑架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中止,既遂,还是未遂?
2、绑匪把车钥匙扔给丑女行为是否构成赠与?
3、丑女能否合法取得该车辆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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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是如何设置的

  与中国、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不同,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英美法系国家。美国司法制度体现了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体系复杂。

   概言之,美国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适用各自的宪法和法律,管辖不同的案件和地 域。美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纠纷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审理外,各独立机构也有权受理和裁决。此外,还有国会根据需要通过有关法令建立的特别法院,如联邦 权利申诉法院等。

  美国法院诸诉讼都实行“三审终审制”,不同于我国的二审终审制。联邦法院系统有三个等级的法院,即联邦最高法院 (U.S.Supreme Court)、联邦巡回法院(U.S. Circuit Court)、联邦地区法院(U.S.District Court)。其中巡回法院亦称上诉法院,相当于国内的中级法院,但不直接审理一审案件。联邦地区法院则作为联邦系统的基层法院。美国五十个州划分十三个 审判区域设有十三个巡回法院,一个巡回法院往往下辖数个地区法院。所有联邦法院的经费直接来源于联邦政府。与联邦法院系统相比,州法院系统的情况相对复 杂。原因在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有各自的法院系统,自成体系。但州法院系统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州最高法院(State Supreme Court),州上诉法院 (Superior Court of Appellate Division),及初审法院(County or Municipal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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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希腊的法律思想

在古代希腊,首先出现的法律思想是以普鲁塔哥拉(Protagoras,公元前481—前411)为代表的智者学派和大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s,公元前469—前399)。 前者主张自然法思想,强调自然法就是正义,它高于作为人为法的城邦法;后者一方面继承了前者的思想,将法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强调作为神的意志的法——自 然法的重要性,它是高于作为国家政权颁布的法律的人定法。另一方面,苏格拉底又强调人定法也是正义的表现,是城邦生存的基石,其最终的渊源也是神的意志。

在智者学派和苏格拉底之后,在希腊出现的比较重要的法律思想是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和斯多葛学派的思想。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7—前347),虽然不是一名职业法学家,但他却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位杰出的法律思想家,他对西方法学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主要表现为:(1)创作了西方历史上第一部法学专著《法律篇》;(2)提出了法的正义理论;(3)提出了法治的理论。

柏拉图的另外两部专著:《共和国》、《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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